近日,《无锡市锡剧保护传承条例》《滨州市保护传承吕剧文化条例》等地方性法规相继施行,为守护文化根脉、激活地方戏传承增加了一道保障。
地方戏曲保护传承一直存在着共性难题,如传统技艺失传、人才梯队断层、院团内生动力不足、市场适应能力不强等,往往是缺乏可持续的管理体制与保障机制等导致的。当行政手段、实践经验难以系统性解决问题,立法恰能够直面痛点、固化责任,为地方戏保护提供制度框架和刚性保障,让保护工作于法有据。例如,在保障支持方面,《无锡市锡剧保护传承条例》提出,按照政府投入引导、鼓励社会捐赠的原则,依法设立多元参与的锡剧保护传承基金;《滨州市保护传承吕剧文化条例》明确,在年度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吕剧文化保护传承经费。
相关法规还直面“人才荒”问题,强调建立健全学校教育、在职及委托培养机制,优化院团收入分配、完善职称评审与岗位聘任制度等,更好地育人、留人、用人。这些条款直指行业核心关切,为剧种赓续传承厚植土壤,让“学戏有奔头、传艺有保障”成为现实。
在有序传承的基础上,立法更深远的意义在于为剧种创新性发展提供顶层设计和制度支撑。这些地方性法规秉持守正创新原则,一方面要求加强对剧种剧目、文献、艺人口述资料等的抢救整理及数字化保存;另一方面鼓励建设以某一剧种为核心的文化生态保护区域,支持剧种发展与地域文旅资源融合,打造主题游线,开发新型文化产品,建设沉浸式、数字化应用场景等,形成涉及传承、创新、传播等维度且环环相扣的制度链条。
为特色剧种立法,无疑是地方戏保护工作的重要一步。各地应充分认识到,剧种传承赓续需要依托切实的资源投入、包容的创新环境、灵活的人才政策等,从“有法可依”走向“良法善治”,尚需破解一系列深层次问题。比如,如何以地方财政的持续投入引导、撬动社会力量参与,形成多元、稳定、长效的资金池;如何让专项投入精准应用于人才培养、创作扶持等,这需要扎实实践,也考验管理智慧。
另外,在法律“兜底”的同时,各类资源及配套举措持续注入将会更好赋能剧种活态传承发展。不少地方戏流布广泛,如果能搁置其演变过程中一些由行政区划等导致的历史争议,打破区域壁垒,在更大范围内共享优势资源,而非囿于小圈子或地缘保护,或将进一步提升剧种影响力与知名度。可喜的是,作为锡剧主要起源与流布区域之一,江苏省常州市近日也正式施行《常州市锡剧保护传承条例》。无锡、常州两地协同为锡剧立法,明确在人才培养、剧目创排、市场开拓等方面深化合作,为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创新样本。
稿件来源:中国文化报